1.3工程规模:(1)龙马潭区九狮路一、二、三期景观工程长约3.4公里,道路左侧 (西南至东北方向)景观带宽100米,按公园景观进行设计;右侧绿化带宽27米,按道路景观进行设计。另对道路人、车分割带(单侧宽5米)按照道路景观进行配套设计。(2)龙马潭区春雨路延伸线公里,道路两侧景观带各宽100米,按公园景观进行设计。另对道路人、车分割带(单侧宽5米)按照道路景观进行配套设计,按公园景观进行设计的面积约930亩。按道路景观进行设计的面积约194亩。
1.6委托范围:龙马潭区九狮路一、二、三期,城北新城春雨路延伸线一、二期道路景观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对该工程的公园景观带,含绿化、小品、花坛、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园路(自行车观光道及人行通道、景观廊架、廊桥)、公共基础设施、建(构)筑物(配套管理用房、茶室、卫生设施等)、路灯(含景观光亮工程等)、给排水、电、燃气等进行勘察设计。
设计单位的方案设计达到的设计深度,对未中选的设计单位每个补偿20万元;中选的设计单位不再补偿。接受补偿的设计单位的设计的知识产权归属项目业主。设计单位的设计全部内容均应是原创,不得包含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材料。如设计单位引用或供用这些材料,应取得第三方的书面授权,并须免除项目业主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导致的诉讼和费用。
本工程勘察设计最高限价:20元/平方米。勘察设计费用(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按实际设计总面积×中选单价进行结算。
4.1本项目要求设计单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市政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四个资质中具备其中一个资质的设计单位都可参加)。2008年至今已设计完成1个及以积为500亩的公园类或面积为400亩道路景观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技术实力、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1凡有意参加方案设计的设计单位,请于2013年12月2日至 2013年12月13日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2:00,14:30至17:30(时间,下同)在泸州市龙马潭区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泸州市龙马潭区会议中心二楼)持下列证件(介绍信、证明、证书等)免费报名:
通过专家评审组对报名的设计单位的综合实力进行评审,确定具备条件的6家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接受邀请的设计单位应在20日完成设计方案。
经项目业主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各设计单位的类似项目业绩、设计人员配置、方案总体规划、工艺流程及功能分区、设计构思与创意、技术可行性和合、报价等进行综合详细评审,推荐1-3名中选候选人,报市上审查后确定中选单位。
9.1中选单位不具备勘察、结构、水电等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经项目业主同意,允许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未经项目业主同意,中选单位不得分包给其他设计单位。
9.2中选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其他设计单位,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其他设计单位。
9.5项目业主如果发现设计单位有上述问题之一将终止合同,并向设计单位追偿一切损失,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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