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毛密度也称容积率,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万m2/hm2)或以居住区总建筑面积(万m2)与居住区用地(万m2)的比值表示。
容积率0.3-0.5,一般独栋别墅项目,密度偏大。穿插部分双拼别墅、联排别墅,可适当降低密度提高品质。
说明:按照交通分区原则设计的交通分区基本能满足此项要求,实际操作中如未满足交通分区要求或者交通分区单位的机动车出入口个数不是值(2 个),那么应该参考上页计算方法对出入通流量进行核算。
住区道与城市次干道:根据交通量确定是否需要设置交通信号,选用的交叉口类型:T 型交叉口,环行交叉口,左转交叉口。
主出入口的岗亭的面积需考虑同时容纳三个人和基本设施,其他出入口岗亭的面积考虑容纳一个人和基本设施。
出入口道闸属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初期将出入口的刷卡器及刷卡器防雨棚、样式统一考虑,施工预埋管线。避免因后期施工造成成品。
1、居住区内道可分为:居住区道、小区、组团和宅间小四级。其道宽窄,应符合下列:
① 小区内主要道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 4m×4m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② 居住区内道与城市道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当居住区内道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相接;
③ 进入组团的道,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
④ 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
⑥ 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
⑦ 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区内的主要道,宜采用柔性面;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⑵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1、本规范采用冬至日和大寒日两级标准。凡以大寒日为日照标准日,有效日照时间带均采用8时至16时;以冬至日为标准日,有效日照时间带均为9时至15时。
1.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有关;
4.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① 车辆出入口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15m,并宜与内部道相接通,当直接通向城市道时,应符合车库出入口的设计。
② 机动车库出入口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的有关设缓冲段与道连通。
5.机动车库出入口和车道数量应符合下表,且当车道数量大于等于5且停车当量大于3000辆时,机动车出入口数量应经过交通模拟计算确定。
①出入口可采用直线坡道、曲线坡道和直线与曲线组合坡道,其中直线坡道可选用内直坡道式、外直坡道。
④当坡道纵向坡度大于10%时,坡道上、下端均应设缓坡坡段,其直线缓坡段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3.6m,缓坡坡度应为坡道坡度的1/2 ;曲线缓坡段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2.4m,曲率半径不应小于20m,缓坡段的中心为坡道原起点或止点(下图);大型车的坡道应根据车型确定缓坡的坡度和长度。
6、机动车最小停车位、通(停)车道宽度可通过计算或作图法求得,且库内通车道宽度应大于或等于3.0m。小型车的最小停车位、通(停)车道宽度宜符合下表。
③ 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停车数量小于或等于100辆且建筑面积小于4000m 2的地下或半地下汽车库;
7.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45m,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大于60m。对于单层或设置在建筑首层的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室外最近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60m。
8.与住宅地下室相连通的地下汽车库,人员疏散可借用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当不能直接进入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间时,应在地下汽车库与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之间设置连通走道,走道应采用防火隔墙分隔,汽车库开向该走道的门均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2、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3、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
4、消防车道的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操作场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1、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 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
① 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
② 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和10m;
4、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 个,设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
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的项目应包括必要指标和可选用指标两类,其项目及计量单位应符合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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