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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2-22 10:37:0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测试你的古代身份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2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0年2月11日以邮件方式提交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会议及通过的决议有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智能化铝制易拉罐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新建智能化铝制易拉罐生产线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建智能化铝制易拉罐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市新建制罐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亦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实现快速发展的战略目标,优化公司在西部地区的战略布局,形成产能协同,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有利于巩固、提高公司在西部地区的整体竞争力。

  1、该项目选址在市高新区,厂内新建一条铝制易拉罐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一期设计产能10亿罐/年。

  3、为配合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在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宝钢制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工商核准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新设立子公司(具体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子公司的有关设立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设立子公司事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4.经营范围: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设计、 生产、销售:铝制二片式易拉罐及相关产品与技术服务;销售: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易燃易爆品、品、剧毒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上述设立子公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照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的风险。该子公司的设立有利于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用户的需求,同时巩固公司在西部地区市场地位。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子公司的有关设立事宜。包括不限于负责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设立子公司有关的工商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设立子公司相关的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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